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如何區分?如何填表?
點擊數:21562020-06-27 10:20:20 來源: 未達起征點
在增值稅申報表的填報中,存在三個銷售額,分別是: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其他免稅銷售額。好多會計人員分不清,今天給大家區分一下:
?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
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填寫符合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免稅銷售額,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銷售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不填寫本欄次。
相關政策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按季申報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案例解析:
我是一家小規模銷售汽車配件的公司,2020年3月份銷售額20.6萬元,假設1-2月份疫情影響沒有銷售額,增值稅屬于季報。
1、銷售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20.6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0.6萬元
2、減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0.6萬元
貸:營業外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0.6萬元
?未達起征點銷售額
第11欄“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填寫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未達起征點(含支持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免稅銷售額,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銷售額。本欄次由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填寫。
提醒:
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僅限于個人(指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但不適用于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
案例解析:
我是一家銷售汽車配件的個體戶,屬于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3月份銷售額20.6萬元,假設1-2月份疫情影響沒有銷售額,增值稅屬于季報。
1、銷售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20.6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0.6萬元
2、減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0.6萬元
貸:營業外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0.6萬元
注意:《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主表第10欄和第11欄不能同時有數。
?其他免稅銷售額
第12欄“其他免稅銷售額”:填寫銷售免征增值稅的貨物及勞務、應稅行為的銷售額,不包括符合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未達起征點政策的免稅銷售額。
案例解析:
我是一家小規模的餐飲酒店屬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主營餐飲服務,并附帶住宿服務,3月份外賣和堂食營業額206萬元。假設1-2月份疫情影響沒有銷售額,增值稅屬于季報。
收入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206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餐飲收入 206萬元
相關政策參考1: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
五、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相關政策參考2: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 年第4 號) 規定,若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在辦理2020 年1 月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將當期適用免稅政策的銷售額等項目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一般納稅人適用) 第8 欄“免稅銷售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 一) 》第19 欄免稅項目“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對應欄次。
若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在辦理2020 年1 月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將當期適用免稅政策的銷售額和免稅額分別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第12 欄“其他免稅銷售額”、第17 欄“本期免稅額”對應欄次。
適用免稅政策的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時,還應當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填寫時應準確選擇減免稅代碼,準確填寫免稅銷售額等項目。